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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石宝山海云居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剑川县石宝山海云居消防工程-(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2021-04-01 来源: 阅读人数:4596

剑川县石宝山海云居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剑川县石宝山海云居消防工程-(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_______________(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石宝山海云居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剑川县石宝山海云居消防工程-(标段)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投资20181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川民族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剑川民族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剑川县海云居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2.4 其他内容:本项目包含的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招标剑川县海云居消防保护设施系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规模为1340183.3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内容(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等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允许不得更换,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财务要求:2017年度2019年度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

2、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7 时止)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7 时止;

6、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被邀单位有意参加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已通过网上投标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401日至2021年04月2309时00分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https://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4月2309时00分。

6.3.2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第2种方式,网上远程解密。

(一)现场解密:

1.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2.现场递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注: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提供);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标书(格式为:*.TBS、*.TBJ、*.TBZ)未按要求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5.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 10 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该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采用现场解密的)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持 CA 数字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二)网上远程解密:

1.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并且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无需提供。

2.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注:格式为:*.TBS、*.TBJ、*.TBZ,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网上远程解密时间的要求:

1)、投标文件网上远程解密时间:30分钟;

注:①、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解密成功,招标代理公司可提前终止解密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标记录表网上签名时间:15分钟;

注:①、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签名完成,招标代理公司可提前终止签名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的视为放弃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川民族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剑川县景风公园

地    址: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段

邮    编:

671300

邮    编:

671300

联 系 人:

杨德志

联 系 人:

段建国

电    话:

13368724947

电    话:

0872-4752258

传    真:


传    真:

0872-475225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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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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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住房和城乡(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话:0872-45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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