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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投标邀请书

2022-05-17 来源: 阅读人数:5653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已由《中共剑川县委办公室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剑川县关于落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剑办通【20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为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进行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

2.1 工程名称: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2.2 规划设计范围:剑川县境内。

2.3项目概况:编制剑川县全域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的专项规划,提供规划文本、图集及研究报告等设计成果。所有规划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技术评审,配合甲方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设计责任期内所有服务工作。

2.4项目总投资约152万元。

2.5 招标范围: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具体如下:

2.5.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并接受规划技术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6 设计总周期: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文物遗产保护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备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能够体现项目规模)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规划高级职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1800时00分至2022年0524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2-2145668、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6080900。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时间)。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本项目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的解密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二、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三、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注:(1)开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依次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对于开标室未将正确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同一项目输入CA数字证书解密密码不得超过六次,不接受现场重置密码申请。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一份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递交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醒:为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刘新龙  

 话:0872-4521377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城南停车场(原剑川驾校)

联系人:段建国

电话:0872-4752258、13987210958

传真:0872-475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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