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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沙溪镇北龙村丰登禾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模式)

2022-05-19 来源: 阅读人数:5834

剑川县沙溪镇北龙村丰登禾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模式)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剑川县沙溪镇北龙村丰登禾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模式)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剑川县沙溪镇北龙村丰登禾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模式)约1386.64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5-19 11:0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剑川县乡村振兴局0872-452240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经办人:高建宏
办公电话:0872-4721000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段建国
办公电话:0872-4752258移动电话:139872109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220414001001
标段名称:剑川县沙溪镇北龙村丰登禾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模式)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5-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6-09 09:00
开标地点: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386.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具备资质条件中各项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可由牵头单位进行签署、盖章即可。
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资质上,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①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或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或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③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1)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具有一个近3年(2019年5月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施工单位提供近3年(2019年5月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近3年(2019年5月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总投资额或总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其他已完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其他:详见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6-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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