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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新华银器小镇运营管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9-03 来源: 阅读人数:4439

鹤庆县新华银器小镇运营管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鹤庆县新华银器小镇运营管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08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TPHQ-2023-C212

项目名称:鹤庆县新华银器小镇运营管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4万元

最高限价:14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多功能抑尘车一辆,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标段代码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

金额()

组织形式

采购方式

服务地点(备注)

1

1

鹤庆县新华银器小镇运营管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1

140000

140000

分散采购

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下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验收和过户。(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服务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应、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列的产品,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投车辆技术参数须与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参数吻合,并保证上牌。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阐述的产品参数与检测报告或国家工信部公告的参数不符,投标人将为此承担虚假应标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04日至20230906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邮箱领取,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报名资料(1)~(7)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1019563374@qq.com

售价:600.00/份,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同于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0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0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则要求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08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tengpuzb.com/),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址: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

联系人:0872-4380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联系人:李作兴、石敏、杨翰泽、常贵美、李光敏(采购代理机构)、苏先生(采购人)

联系方式:139885424120872-219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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