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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服务银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3-25 来源: 阅读人数:1234

鹤庆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服务银行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TPHQ-2025-C043

项目名称:鹤庆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服务银行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名供应商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鹤庆支行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26号

成交定期存款利率:2.83%

第二名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庆县支行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31号

成交定期存款利率:1.95%

第三名供应商名称: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041号

成交定期存款利率:2.05%

第四名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鹤庆支行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东路鑫鹤家园小区1-101号商铺

成交定期存款利率:1.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鹤庆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服务银行项目

服务范围:鹤庆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定期存款存放服务单位

服务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5年

服务标准:成交银行应出具在鹤庆县最高分支机构盖章的承诺函,保证对鹤庆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加强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仕敏、奚群、段锦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第一名交纳2000元,第二名交纳1500元,第三名交纳1000元,第四名交纳5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如投标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请异议方在此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诉讼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庆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932015253449M

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2-4132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7134665136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李作兴

联系电话:13988542412、0872-2169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作兴、杨翰泽、李光敏、罗云芝(采购代理机构)、杨女士(采购人)

电话:13988542412、1998727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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