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集中供午餐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弥渡县弥城镇中心学校(牵头单位)的委托,对弥渡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集中供午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MD-2024-C177
项目名称:弥渡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集中供午餐项目
预算金额:一标段:1047.20万元,二标段:1073.2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0元/人,二标段:10元/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供餐地点及人数 |
1 | 弥渡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集中供午餐项目(一标段) | 红岩镇、弥城镇11所学校,约5236人。 |
2 | 弥渡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集中供午餐项目(二标段) | 新街镇、弥城镇15所学校,约5366人。 |
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要提交以资料资料进行进行查验: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公司财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6)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报名、采购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30 时。
(2)报名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业务部304室(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3)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文件收取费用明细:¥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弥渡县弥城镇中心学校(牵头单位)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中心学校(弥城一小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72-8160457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常贵美、李作兴
联系电话:15288157645、13108728489、0872-2196671
日 期: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