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更换警训基地警体馆地面材料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理州公安局更换警训基地警体馆地面材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TPDL-2025-C217
2.项目名称:大理州公安局更换警训基地警体馆地面材料项目
3.★预算金额:19.50万元,最高限价:19.50万元
4.采购需求:为完成警体馆的地面提升改造,现需对原有的场地面层剔除找平、打磨、清理、修补并完成新的地硅铺装,铺装面积约1520㎡(厚度不少于5㎜)。包含但不限于基面处理、底涂施工、弹性层铺设、面层滚涂、划线等工作。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5.★交货(完工)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地面的铺设工作,并验收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磋商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实际建设项目时负责人;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邮箱领取,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1318124462@qq.com。
3.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
4.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磋商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实际建设项目时负责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年(指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4.5.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4.6.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4.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4.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五、其它补充事项
1.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3000.00(叁仟元)
4.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8.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装订完好(胶装),纸质文件1套正本、1套副本,电子文件1份【内含签章后的响应文件1份,图纸(图纸包括两张效果图及平面CAD图)】。
9.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样品:
(1)按照《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提供足以观察的样品1份(8㎝*8㎝±10㎜)。
(2)样品递交时间:2025年8月12日14点00分至2025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样品递交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未提供样品作废标处理;
(5)提交样品的规格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样品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品名(必须与采购目录名称一致),内附相关产品资料。供应商提供样品时,应派专人(此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开标地点,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10.样品的退还: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未成交供应商进行样品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留存,便于在验收时进行比对(中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按照封存样品进行供货,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样品在开标当日退回;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将视为放弃退回样品的权利,此类样品由采购代理机构转交给采购人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公告信息、成交结果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大理市鹤庆路6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2-214214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联系人:李作兴、罗云芝
联系方式:13988542412、19987278956、0872-219667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作兴、石敏、杨翰泽、李光敏、罗云芝(采购代理机构)、杨女士(采购人)
电话:13988542412、19987278956、0872-2142145